
深市监通告〔2025〕146号
根据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其中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长春海关技术中心监督抽检深圳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小黄姜”,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 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经查明,深圳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抽检不合格的“小黄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因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造成严重后果,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KK体育 南山监管局决定对其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深市监南不罚〔2025〕粤海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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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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